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省份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省份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6月下旬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招生流程
1.报名: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名)。
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8日12:00—4月25日23:59,登录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志愿并提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者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所有户口本复印件都须包含其所在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所在页);
(4)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无业者由户籍所在地开具无业证明,加盖户籍所在地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寄(送)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同时由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0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我校不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录取原则
1.所有“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2.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区、市)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计划数,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根据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及我校在生源省(区、市)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填专业须在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市、区)投放专业内)。当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区、市)要求者不予录取。所有“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当年报考我校才可享受“筑梦计划”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