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4年)》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4年)》,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24年我院将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24年单独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二)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设置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省考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等。
3.考试测试小组:由教务处组织,设普高类与中职类测试小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专业考生的技能测试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并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具体执行面试测试组织及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4.后勤安全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测试现场秩序、考生及试卷安全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总计划600名,其中面向普高类计划300名,面向中职类计划300名。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序号
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学费标准
(元/年)
1
通信技术
300
普高类文理兼收
中职类不分类别
11000
2
动漫制作技术
300
11000
合计
600
注: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告为准。
四、招生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范围:四川省。
(二)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四川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
(三) 招生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四川长江职业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截至日期:2024年3月15日24:00前。
(二)每位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志愿。
(三)考生报名信息须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采集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四)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或来校现场打印,报名表需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考生来校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长业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六)经学院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或在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然后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