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预报名——12月15日9∶00至2010年1月10日24∶00
现场确认——12月17日至2010年1月12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详情请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每年具体考试时间请参照发布公告。
报考条件
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