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包括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录取模式
本简章所规定的各专业校考指定省份均采用校考模式招录,即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原则上考生需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考生所在省对专业统考成绩使用有明确规定,则按省里规定执行。
请广大考生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校考指定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方可报名。不属于我校本简章规定校考范围的考生参加了报名考试的,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二、校考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考试时间安排
注意事项:
①初、复试面试考试时间拟安排超过一天的专业,学校将视最终报考人数及所需考试时长确定考试日期,若考试工作能够在一天或两天内结束,为缩短考期便于考生应考,初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最后一天或后两天;复试时,考试将优先安排在已公布考试时间的前一天。
②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专业均只招收钢琴和手风琴考生。两个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混编考试,分别划定合格生源,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
③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两个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混编考试,分别划定合格生源,考生仅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不可兼报。
④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仅测试一次,考试时间见上表;本专业只招收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和打击乐(不含爵士鼓等流行打击乐)考生。
⑤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只招收兼报该专业同时报考我校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或音乐表演(声乐方向)的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只招收兼报该专业同时报考我校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或音乐表演(键盘方向)的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俄语,本专业学制四年,前三年在天津师范大学学习,第四年赴俄罗斯国立莫斯科文化艺术大学学习,赴俄学习学生需通过俄方的俄语水平测试。
⑥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下设舞蹈学(表演与教学)和舞蹈学(编创)两个专业方向,只培养民族舞、芭蕾舞、古典舞、现代舞舞种的学生,其他舞种考生慎报。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别编入舞蹈学(表演与教学)、舞蹈学(编创)学习。
⑦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和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为师范类专业。
⑧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考生须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初试报名交费时间为2020年1月14日下午至20日上午。1月15日至19日,系统于每日早8点至晚20点开放,1月20日系统于早8点至中午12点开放;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上表各专业复试报名时间通过我校网上交费系统完成复试交费确认,考试地点均为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三、校考考试形式与内容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为方便考生,考生可本着自愿原则自行聘请校内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建议考生使用五线谱。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自愿聘请校内钢伴的相关事宜请于开考前两天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音乐学(声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学(键盘教育方向)、音乐表演(键盘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声乐方向)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键盘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多专业初试合格考生只须参加一次资格测试,参加多次的,以最低成绩为考试成绩。
④舞蹈学(国际标准舞方向)舞伴要求:我校在初复试均不提供舞伴,考生可自行聘请。为维护考试秩序,舞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若舞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单独按时完成考试。
⑤参加表演(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初试和复试的考生可着淡妆,长发考生梳马尾辫,短发考生发型需展现整个脸部轮廓,不可佩戴美瞳。泳装环节女生应选择比基尼款式泳装,并且泳装上不允许出现培训机构标示。考生不可佩戴各类饰品,高跟鞋鞋跟不可超过10CM。
⑥参加舞蹈学(民族舞等方向)专业初试和复试的考生,须自备MP3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
⑦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⑧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