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通过提前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录取原则:提前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考生类型 报考条件文理类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体育类、艺术类 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江苏学籍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且满足以下要求(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时,等级要求同普通类)。
2.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测试。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0-22日网上报名。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文化测试考试费。
3.报名形式:网上远程报名。
4.报名网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提前招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文化测试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院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我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测试+政策加分”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一)文化测试形式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考试。
(二)文化测试时间:2020年3月16日
(三)文化测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七、收费标准
文化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八、加分政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注:以上加分依据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我校,无需考生本人提供。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测试+政策加分;
(二)录取原则: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仍旧相同,则以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四)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于4月28日上午9点至12点,在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我院依据文化测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等择优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