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制度改革意见,2020年陕西省高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我校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为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分类考试招生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我们懂得学生的个性化特征,和当今市场经济最新鲜的变革,并且前瞻性地把握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866人,其中本科生13330人,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4.8963万册,电子图书238.6810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7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不含方向)。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欧亚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在欧亚,许多学生都能用英语、法语和外教进行良好的语言沟通,也有部分同学通过申请得到了深造、交流、带薪实习等出国的机会。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20)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校。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
邮编:710065
学院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招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相关成员组成。
在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办法,招生办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等工作。专业设置与各专业计划投放由招生办牵头,教务处协助完成。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 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9:00至9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