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公办独立设置的藏医药高等学府,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单位和藏医药优势学科继续教育基地,是全国普通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西藏自治区文明单位。
学校于1989年9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建,位于文化积淀深厚、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拉萨市。建校28年来,为全国培养了5000余名政治合格、业务精湛、勤于创新、勇于奉献的藏医药专业人才,并禀承圣贤雄风,成就藏医气韵,完成了学校性格塑造,形成了“厚德、勤学、笃行、利众”的人文品质。
学校校园面积123亩,重点特色为实验标本中心、图书馆和藏医药天文星算博物馆。实验标本中心有藏药动植矿标本室、藏医器械展示室、解剖标本室和藏医临床技能实训室、护理学模拟实训室、现代医学基础实验室、传统藏药炮制实验室等重点标本展示室和教学实践室;图书馆馆藏文献中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函,教学唐卡81幅;藏医药天文星算博物馆展示了西藏各个历史时期著名藏医药学家的事迹、塑像和使用器械等,全面再现了藏医药历代圣贤的丰功伟绩、藏医药悠久灿烂历史和辉煌发展成就的轨迹。
学校现有职能处室10个,教学科研单位11个;开设有藏医学、藏药学、藏医高等护理、藏药市场营销4个本科专业;建有藏医学、藏药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基地;拥有藏医预防保健学等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藏医学、藏药学2个西藏自治区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民族医学(藏医学)专业硕士学位一级授权点,1个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与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民族医学(藏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现任教师中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31.45%,其中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占44.35%;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享受西藏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全国藏医药医师资格考试命题首席专家1人、国家和西藏自治区药品评审专家8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6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5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人才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西藏自治区学术带头人3人、西藏自治区名藏医3人、西藏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学校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国家和西藏重大战略需求,强化应用研究,推进成果转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49项;学院藏药厂与太极集团股权合作,拥有24个国药准字号药品。
学校拥有一批水平先进、设施完善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现有科技部藏医药与高原生物重点实验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藏药炮制及质量控制三级实验室、教育部藏医药重点实验室等;拥有实践教学基地16个,其中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教学医院5所,实习医院4所,教学药厂3个,教学实践基地2个。学院还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多次派遣专家赴美国、英国、南非、巴西、日本等24个国家访问讲学,先后为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学者讲授藏医药学,并在英国开办藏医班,向世界展示了藏医药学,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总则
为保证2011年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院概况
1、 学院全称:西藏藏医学院
2、 院校国际代码:10696
3、 邮政编码:8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