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代人民喜欢科举考试,最后还有一个殿试的环节,由皇帝自己亲自检查。那是因为教育在现在和古代都很重要。对于国家来说,科举考试这一关做好了,就可以选拔出很多优秀的人才,文官选出来后他们发表一些关于朝政的新的见解,武官选出来后上场杀敌,奔赴边疆,报效祖国,无论哪一种对国家来说都大有益处。现代也视教育为重要的治国方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成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生应当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锐意创新,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
(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 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助学贷款及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凡经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