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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数控技术应用 | 10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25 |
国防教育 | 270 |
计算机电子 | 100 |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
2.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6.调档比例:顺序志愿原则控制在120%内,平行志愿原则控制在105%内。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经各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9.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11.报到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就读。
12.逾期15天以上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3.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4.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兵入伍和退役士兵减免部分学费等多项助学措施。
专业 | 招生对象 |
保安 | 初中毕业生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初中毕业生 |
数控技术应用 | 初中毕业生 |
国防教育 | 初中毕业生 |
计算机电子 | 初中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