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学校,学校对招收的学生实行全日制教学。学校办学多年,在教学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对学生的管理更是有方法。学校以校风正校纪严明而著称,学校为学生的就业问题作为核心努力为学生解决就业问题。经过三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学历教育基地、政治教育基地、科研基地和干警培训基地。
学院现坐落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德阳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之一德阳职教服务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单位、2017年1月与四川省律师协会合作举办四川律师学院。
就业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建立了完善的就业创业工作体系,多维度打造高质量就业通道。一方面,作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在监狱戒毒机关等政法单位的招警录用中具有明显专业优势,充分保证了政法系统公务员就业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学院积极开拓就业基地建设,与省内多家政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为更好地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子通过对口专业自学考试获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等院校的本科文凭,毕业生还可以在毕业当年通过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进入四川警察学院等省内相关本科院校深造或通过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考试进入相关培养院校接受公务员继续教育。建校至今,学院已为西南地区政法系统及社会各界培养了数万名优秀人才,学院毕业生凭借其过硬的思想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较强的适应能力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大批校友成长为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因而被社会誉为“警官的摇篮”。
报名条件(有以下条件不录)
1.性格孤僻,任性,家长特别溺爱者。
2.抽烟、喝酒、偷盗、吸毒、逃课、上网成瘾、常夜不归宿者。
3.辱骂、殴打父母、打群架、受过司法机关处罚者。
4.患传染病、精神病或先天性智障者。
5.有纹身或身形容貌怪异,影响就业安置者。
6.年满16周岁,女性身高不足1.5M,男性身高不足1.55M,影响就业安置者。
7.不愿意遵守学校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