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占地面积有335亩,建筑面积有180000平方米,建有标准化的多媒体教室、教学楼、实训基地、图书馆、学生公寓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办学规模很大。
建校以来,为陕西乃至全国培养了15000多名优秀艺术人才,先后获得各类荣誉300余项,被誉为“西北艺术人才的摇篮”。秦腔表演艺术家终身成就奖马兰鱼老师,中国戏曲“梅花奖”获得者李小锋、齐爱云、李君梅、赵阳武等秦腔表演艺术家曾在学院任教或学习,西北地区第一位舞蹈博士小鹿林子,著名影视演员苗圃、文章、王大治,优秀节目主持人王芳、靳博、舒丹、杨凯、舒展、李茜等均毕业于学院。
2018年录取规则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所有艺术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部分专业兼招文理科。原则上按以下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3)针对陕西生源。我校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戏剧影视表演、戏曲表演专业采用我校校考专业课成绩。
(4)本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专业、文化成绩均合格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底排序录取。我校不承认考生其他学校的相关成绩。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对符合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实际的总成绩排队。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学校尽可能与考生取得联系,再次征求其意见。如还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