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2014年,是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大专文凭的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校专业设置比较齐全,专业选择可以根据你自己的兴趣爱好。学校于2015年7月全面搬迁入位于毕节市金海湖新区的职教城,新校园占地507亩,投资5.6亿元,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建有生理、病理、药理、生化、护理、解剖、化学、物理、微寄、内、外、妇、儿、中医、中药、五官、计算机等实验室。学校现有教职工406人,专任教师349人,“双师型”教师99人,高级职称66人、中级职称50人;硕士研究生41人。
2019年招收专业
学校立足本地、面向全省、全国培养大健康医药卫生人才,以三年制高等卫生职业教育为主。现设置有六个专业群、18个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群:包括临床医学(儿科、精神病、老年病方向)和农村医学专业;
中医专业群:包括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保健、康复技术等专业;
护理专业群:包括护理、助产、养老护理、精神病护理等专业;
药学专业群:包括药学、中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药生产与加工等专业;
医学技术专业群:包括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眼视光技术和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
健康促进专业群:包括健康管理和养老保健与管理等专业。
录取规则
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科类择优录取。其招生性质、在校培训、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考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一)考生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1、考生排序成绩总分计算:学生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中职理论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
2、考生录取:按测试后考生排序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凡被我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经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公示后,不能参加2017年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往其他学校。
(二)艺术特长生获得国家组织考试的各类艺术项目业余8级证书及以上或艺考术科成绩达专科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总分加5分;体育特长生获得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项目类参加市级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或选拔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此选拔以下发的红头文件为依据)的免测。
(三)录取安排
我校分类招生工作在2017年4月10日结束,学校分类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在我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四)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学校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达录取考生。考生根据录取通知书通知的时间内到校报道,超过规定报道时间15天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