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业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以农业为特色,主要培养农业方面的技术人才,但是也有设置其他专业。学校包括九个系、三个部门、两个中心,建有标准化的办公楼、实训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比较完备,能够满足学生的日常学习需要。
学院主校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西区(乡愁校区),依山傍水,分清镇、乌当、云岩和凯里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图书信息楼、学生公寓、食堂、标准运动场等。
学院的建立适应了贵州区域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特色办学。依托行业优势资源,紧紧依靠贵州省农委各级部门及相关站、所,并与我省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类龙头企业深度融合,走“产学研推”一体的多元化办学之路。积极与国内20余所农业类知名大学开展交流与合作,并与台湾地区屏东科技大学联合办学。学院将成为全省培养和输送中、高级现代农业应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办学宗旨:培养高等、中等专科学历农业类职业技术应用型人才,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录取规则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针对报考我院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按照文化素质成绩占60%,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然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的考生和学生干部。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公示后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2017年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对录取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额度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国家助学金的评选,额度为3000元/年左右;
4、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申请一次性办理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学院还可以通过奖、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