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职业高级中学的资助政策是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如下:
1、城镇低保学生: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低保证》家庭的子女。
2、农村特困学生:持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农村低保证》等有效证件家庭的子女。
3、库区移民学生:享受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持有关部门证明的移民子女。
4、孤残学生:孤儿应持国家统一印制、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儿童福利证》;残疾学生应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有力举措,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建立科学可行的资助审评制度,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家庭贫困学生能及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希望同学们能合理利用国家助学金。一是希望同学们不要忘记在成长道路上来自政府和学校的关心,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志存高远;二是希望同学们严以律己、自强自立;三是希望同学们常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奉献爱心。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4、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6、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