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在1953年10月举行的陕西省司法干部锻炼班的基础上展开而来 ,1992年,经国度教委批准成立陕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正式举行成人大专教育。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04年4月获教育部备案。主要实施公安司法类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同时作为全省公安、司法机关重要的培训基地,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
学院以应用型公安类院校为展开方向,盘绕陕西法治工作队伍树立需求,立足为全省公安、司法系统效劳,培育政治合格,具备专业学问和实战才干,胜任基层公安、司法工作的应用型、职业型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工380余人,其中专职教员250余人。教员中有教授16人,副教授76人,取得法律职业、心理咨询师等执业证书或相应资历的双师素质教员120余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员110余人。
学院坚持以人才培育工作为中心,坚持走校厅(局、院)协作、警学分离的展开道路,坚持以进步质量、创新机制和办出特征为重点,坚持以效劳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教育教学水平显著进步。近年荣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奖3项。建有省部级精品课程4门。
学院面向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往常校学生6500余人。自2024年起学院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分离培育政法干警招录定向培育本科学生。学院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近年来,学院办学治校取得了显著成果,人才培育水平不时进步。学院先后被肯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育体制变革试点院校”、“全国青少年道德培育实验基地”、“陕西省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征学校”,荣获“陕西省安全校园”、陕西省“人民大众称心的政法单位”称号,荣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学院依照“转型、提质、升本”展开思绪积极推进变革和展开,以“一章八制”为中心的现代大学制度树立取得显著效果。
学院着力增强专业树立,全面提升人才培育质量,先后成立了“思想政治教育研讨会”、“警务法治研讨中心”、“公安法学研讨会”“刑事执行和监狱法学研讨会”,举行公安法学理论研讨会、“警察与法治”论坛,设立和展开了“宪法文化周”“国度安全教育周”活动。启动实施了“铸警魂”育人工程。毕业生中涌现出杨小卫、曹攀攀、安格尔、金保星等英雄模范人物,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举行、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由陕西省公安厅主管,省教育厅依照国度有关政策规则中止业务指导。学院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教育,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称号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国度招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录取准绳,录取过程中盲目接受监察部门的监视。
外语语种:不限。我院外语教学课程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则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公安类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招生条件
(一)考生的政治条件应契合公安工作的请求,除按规则中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外,还必需由公安机关中止政治检查。
(二)考生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当契合公安部、教育部分离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的规则。
(三)凡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考生,必需参与陕西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且成果合格。
(四)考生高考成果须抵达陕西省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种柿魁线,意愿填报在提早专科批。
公安类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录取规则
(一)陕西省提早专科批实行梯度意愿,录取时学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内,优先录取第一意愿考生,第一意愿生源缺乏的状况下,依次录取第二、三意愿考生。
(二)专业录取时,学院依据发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意愿,依照投档成果从高分至低分排序的准绳中止录取。在投档成果相同的状况下,依次依照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成果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关于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置。在第一意愿生源缺乏的状况下,坚持意愿优先的准绳,依照考生投档成果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三)录取时男女生分专业依照投档成果从高分至低分分别排序,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越专业计划的15%。
公安类专业以外其它专业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一)学院严厉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则。因我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以外其它专业的一切考生须肢体功用无障碍、身体无残疾。其中报考司法警务、刑事侦查技术、刑事执行、行政执行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录取时以考生高考体检表为依据中止检查。
(二) 学院依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状况肯定提档比例。
(三)录取期间,学院能够依据各省生源及分专业报考状况对各省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止恰当调整。
(四)报考公安类专业以外其它专业的考生,学院满足其第一专业意愿选择。
学生管理:学院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在校学生一概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
助学政策: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度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域展开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及《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度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能够申请生源地信誉助学贷款,也可申请国度助学金。学院还开通绿色通道,树立了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学费减免缓缴制度,以辅佐其顺利完成学业。
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度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学生国度奖学金评审办法》和《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学生在校期间能够申请、参评国度奖学金、国度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