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
应届初中毕业、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免学费,学生毕业后由四川卫生康复职业技术学院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当年可通过对口高考升入我院全日制专科学习
五年一贯制
应届初中毕业生
前三年在联办中职校就读免学费,后两年回学校本部就读,按我院大专收费标准缴费
三年制普通专科
应届高中毕业生
中职考生暂定6月 24日—6月30日,凭中考成绩通知单和户口簿直接来我院面试,择优录取。
招生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2、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明显疤痕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
免学费、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凡就读我校的五年制高职新生前三年和普通中专三年制新生免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助学金。我校设有奖学金。
资助工作范围和对象
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
正式学籍的学生是指经重庆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
(一)学费资助
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生学费。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免学费补助资 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共同分担。
(二)住宿费资助
中等职业学校免收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住宿费。学生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资助累计不超过2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农村贫困家庭子女、低保人员、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等。
(三)生活费资助
生活费资助对象为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重庆籍学生和外地来渝就读的农村学生与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生活费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因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