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是一所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前职后培训,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旅游服务等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现设有七系三部,在校学生8000余人,开设专业50余个;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副高以上职称达140余人;学院专业覆盖领域广,现代职教理念领先,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
办学性质:公办;学院代码:13818;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2011年12月被贵州省教育厅授予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贵州省外派劳务培训基地 2014年3月贵州省商务厅批准设立外派劳务培训基地;
贵州省高职高专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优秀院校 2010年2013年两次通过贵州省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均被评为优秀;
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2012年,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优越的办学条件 学院校址在贵州花溪大学城,是全省唯一一所首批进入大学城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办学规模将达11000人。进入大学城,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办学实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办学特色得到进一步彰显。
学院教师中博士、硕士、教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劳动模范、省级优秀教师、省管专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国陶瓷设计艺术大师等,双师型教师达280余人。
学院实施校内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到校兼课制度,教师队伍具有鲜明的职业教育师资特色。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录取原则
1、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学院录取的考生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调剂实行按自愿和成绩排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的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6、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7、新生入学后经3个月复查期满,取得正式学籍,进入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注册网。
四、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同时发给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优秀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对口报考省内本科院校。
五、其他
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和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