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育专业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深的文学功底、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鉴赏能力、评价能力。以及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基础知识全面,专业基本功扎实,能够胜任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学与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与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或新闻写作、文秘、采编、校对等文字工作者。
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中国文学概论、西方文论、新闻写作、中学语文教学法、语文教法实践、逻辑学、书法、语言学概论、教育心理学、美学、文艺学、中国文学批评史、应用文写作、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等。
招生要求1.专业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进校第一年学习专业基础课,一年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所在学院(类)范围内再选择专业方向。
2.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3.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培养目标1、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如word、ppt、excel等。具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2、掌控教育基本理论,了解教育与教学的一些基本规律和方法,具有一定的班级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劳动观,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要求。
4、具有较高的审美眼光和人文素养,具有感受美、鉴赏美的能力。
就业方向语文教育专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学生毕业后可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及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教育培训机构语文学科教学及教学研究与管理工作;也可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字、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