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的“三操一活动”,早操、课外练习、眼保健操和大型活动30分钟。利用所有可用的活动时间,为学生教授广播练习,增加锻炼机会。利用课外活动进行体育兴趣小组,如开展田径、足球、乒乓球、篮球、跳绳、踢毽子等体育兴趣小组活动,完善足球队和田径队建设,力争在全旗运动会上保二争一。挖掘地方特色,利用民族传统体育素材,开展足球、乒乓球、田径等活动。举办秋季体育运动会,集体广播体操比赛等。
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1.增强风险意识,严禁下江河洗澡、游泳和从事诸如风险家教、校外租房、私拉乱接、暗处滞留和个人探险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
2.离校必须请假,严禁不假离校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3.遵守作息时间,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
4.理性对待友谊,严禁借“生日聚会”、“迎新聚会”、“毕业聚会”等聚众饮酒或酗酒滋事。
5.自尊自爱自律,严禁违反性爱道德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
6.恪守法律底线,有效管控情绪,严禁恶语相向、伺机报复或持械伤人。
7.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组织非法车辆运营。
8.相互关心爱护,严禁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9.恪守网络道德,严禁信谣、传谣、造谣。
10.远离网络陷阱,警惕网络诈骗和不良网贷,严禁过度消费和网上赌博等行为。
11.遇事及时报告,严禁隐瞒不报或私下了断。
12.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推诿扯皮、工作缺位、失职渎职。
西南医科大学学生安全守则(试行)
学生安全直接涉及学校及社会稳定,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学校在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同时,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学生安全守则、社会公德,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环境。
本守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所制定,全校学生应当遵守。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遵守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遵守社会公德,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高度重视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三、在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守:
1.在理论教学、实验、体育课中,遵守教学秩序和实验室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服从老师指导,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人为因素错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2.进入临床见习、实习的学生应当遵守医院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操作。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进行医疗行为。
3.自行联系医院实习的学生,持家长书面同意书办理相关手续,且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家长和学生自行负责制,学校不承担该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4.学生报到注册在校期间,因私离校,学生本人应当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假离校(包括实习队)。若不假离校,则学生本人的安全责任自负。
5.学生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后直至办理复学手续返校期间,学生本人的安全责任自负。
6.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后,由家长或亲属接其离校,安全责任自负。
四、在日常活动中应当遵守:
1.人身安全:
(1)严禁私自下江、下河、下塘游泳。
(2)严禁到危险地带、不良场所游玩。
(3)不结交社会上有不良习性的人。
(4)不玩有生命危险的游戏。
(5)保持心理健康,不得对自身采取自伤、自残行为。
(6)在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自行租房居住,违规者将自负安全责任。
(7)学生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该得到年级、院系批准,并履行安全承诺手续;凡违规活动发生事故,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
(8)校园内严禁私自携带、存放管制刀具及各种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