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录取分数线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分数线如下:
批次
科类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专业志愿率%
院校一志愿率%
省本科线
本科二批
文史
学前教育
440.98
440.98
0.00%
100.00%
403
本科三批
理工
学前教育
427.1
418.08
100.00%
86.54%
367
本科三批
文史
学前教育
451.1
438.1
100.00%
91.25%
391
02.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要求
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录取按照本章程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执行)
03.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师资力量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现有三类教职工共计497人。一是自有专任教师210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学岗教师122人,自有专任管理岗教师84人,自有专任工勤岗人员4人;二是天津师范大学党委任命和委派的管理干部9人;三是外返聘教师278人,其中退休返聘管理岗教师19人,外聘兼职管理岗教师17人,外聘兼课教师24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