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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民族师范学院肇基于1813年重建的笔山书院,历经高等小学堂、兴义县立中学、贵州省兴义中学等历史时期。建国后,于1952年改为贵州省兴义师范学校,开始了现代师范教育的历史。1975年名为兴义地区“五·七”师范大学,1978年改称兴义师范专科学校,1982年改名黔西南民族师专,1993年又更名为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开始与贵州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培养本科学生。2005年,兴义师范学校、安龙民族师范学校并入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大了办学规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系“省州共建、以州为主”的一所地方性全日制本科院校。两百年来,学校持续办学、未断文绪,而今,更是秉承“勤学、尚美、求实、创新”的校训,将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近3万人,为黔西南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地理位置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位于黔滇桂三省(区)结合部,南邻广西,西接云南,地处珠江上游和南昆铁路中段,属“左右江革命老区”。学校位于黔西南州州府所在地兴义市。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78.32万平方米(1175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3.2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0.7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7.8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63.8万册,电子图书74.1万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82.98万元。
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27个本科专业(其中新专业22个)、11个专科专业和1个少数民族双语预科班;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历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有3个省级重点支持学科、一个省级实验室和一个省级科研基地;有16个校内科研机构(中心)。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640人,师资队伍469人,其中正高职称26人、博士11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4人;有省级高层次研究团队1个;现有教学管理人员49人、学生管理人员73人、就业管理人员5人、教学质量监控人员3人,另有教学督导人员13人。
人才培养 升本以来,学校共招收本科生7762人,其中已毕业本科生1929人。现有本科生5821人、专科生900人、预科生552人、业余学生71人、函授学生334人。全日制在校生总计7273人,折合在校生总数为7327.7人。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3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有15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近几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稳定在85%以上。
科研成果 升本以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获省社科规划课题6项、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25项、省长基金资助项目9项、地厅级项目立项162项;获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项、黔西南州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3项。教师共发表论文1843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收录论文共264篇,SCI、EI、ISSHP等国际权威学术文献收录23篇;出版教材和著作25部;建有贵州省黔西南特色产业扶贫与生态修复协同创新中心1个。
合作交流 学校与首都师范大学、宁波大学、马来西亚世纪大学等15所国内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在师资共享、人才培养、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等方面展开了合作与交流;与贞丰县、晴隆县人民政府等5个地方政府签订校地合作框架协议,与中国移动黔西南州分公司等5家企业签订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旅游、基地建设等方面展开了交流与合作。向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大叶大学、嘉南药理大学派出研修学生41人,向马来西亚世纪大学、精英大学派出交流学生23人,迈出了国际化合作办学的重要一步。
学校名称:黔西南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
中心校区:贵州省兴义市顶效开发区兴义路1号
市内校区:贵州省兴义市湖南街32号
安龙校区:贵州省安龙县杨柳街18号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实行阳光招生。
2、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分数线、投档比例录取新生;
3、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4、学校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6、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民汉双语预科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设有下列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慈恩基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可以选择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
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复查: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
院系 | 本科 | 专科 |
政治与历史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 |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 | 语文教育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师范类)、翻译 | 英语教育 |
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 | 数学教育 |
物理与工程技术学院 | 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 | 物理教育(电子技术方向) |
生物与化学学院 | 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 | —— |
信息技术学院 | 信息与计算科学、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
教育科学学院 | 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小学教育 | 学前教育 |
经济贸易学院 | 财务管理 | 旅游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人力资源管理 |
艺术学院 | 音乐学、美术学 |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 |
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管理与指导、体育教育 | 体育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