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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家长满意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目的,多方法、多渠道、多措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铺平一条生存发展之路。
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高级护理 | 三年 |
临床医学 | 三年 |
口腔学 | 三年 |
医学影像 | 三年 |
城市轨道交通 | 三年 |
学前教育 | 三年 |
旅游与酒店管理 | 三年 |
电子应用技术 | 三年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三年 |
招生要求:
1、凡初中毕业(或年满15周岁以上)学生均可报名。
2、新生报名要求初中毕业,报名时交初中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未读完初中者,一律不能报名入读。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形象气质佳。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招生政策。
2.对各省招委确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各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6.调档比例:顺序志愿原则控制在120%内,平行志愿原则控制在105%内。
7.各专业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经各省招委同意或学院公示后,在不影响高考公平的情况下可调整各省、各类别和各专业招生计划。
9.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
11.报到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将调整到相近专业就读。
12.逾期15天以上未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13.考生在录取期间需保持高考报名系统内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14.学院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企业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兵入伍和退役士兵减免部分学费等多项助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