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招生总计划300人,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测试类别(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 招生计划 学制计算机与地理生态大类(105) 园艺 化学、生物、物理 5 四年
林学 化学、生物、地理 10 四年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生物 5 四年
中药学 化学、生物、物理 5 四年
动物医学 化学、生物、物理 10 四年
测绘工程 物理、地理、技术 10 四年
地理信息科学 物理、地理、技术 20 四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技术、生物 25 四年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技术、生物 5 四年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技术、生物 5 四年
应用统计学 物理、技术、化学 5 四年
工程与园林建筑大类(115) 木材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20 四年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物理、化学、生物 15 四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理 5 四年
木材科学与工程(室内与家具设计) 物理、化学、生物 20 四年
园林 化学、生物、历史 30 四年
土木工程 物理 10 四年
建筑学 物理 10 五年
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生物 5 四年
人文与经管大类(80) 农林经济管理 不限 10 四年
会计学 不限 5 四年
金融工程 不限 5 四年
法学 不限 30 四年
英语 不限 10 四年
旅游管理 不限 20 四年
注:测试类别是我校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测试、合格证发放及录取等环节的分类依据,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测试类别报名和测试;考生在报名时须符合测试类别内任一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对应入围的测试类别中,并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第十一条已经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各科目成绩折算规则为: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满分为15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及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一)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者。
(二)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并符合以下1-5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