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藏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今年西藏大学招生计划是多少?有哪些招生专业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情况、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同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条 我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计划,非艺术类专业均为本科二批次 [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为提前单独本科录取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的省、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四条 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专业执行我区划定的艺术体育分数线,为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非艺术类专业有提前单独录取批次、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等(具体批次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普高招生计划)。
西藏自治区区内的提前单独录取批次为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第五条 我校招收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机要班)均为提前普通本科批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提前重点本科批次。
第六条 交通运输(铁路运输方向)专业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大四在西藏大学培养,大二、大三在西南交通大学培养。
第七条 部队生源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要班)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未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八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 我校在区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均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区内提前批次执行传统投档模式,重本批次、普通本科批次以执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十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遵循“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即以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考生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在单科成绩符合条件后,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专业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若有单科要求,则按单科高低安排专业,若无单科要求,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分数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相同办法执行。各个专业志愿录取线均未达到的考生,我校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人性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中。录取过程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均按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划定单科成绩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英语等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一般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普高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区外各省市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若所在省(区、市)没有组织相关专业的统考(联考),考生则需参加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13所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详见附件)的相关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西藏自治区内考生需参加西藏自治区2024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须参加校考且成绩合格,具体为: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140分以上)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专业在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依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