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统一的教育生态链整体,使人才健康成长所需的土壤、阳光、营养、水分、空气等各种因素产生和谐共振,达到生态和谐地育人。现代教育支持和推广和谐教育,并致力于建设整体的有机和生态教育环境。它致力于实现整体化的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营造出人才成长的最佳生态区,促进人才的健康和谐发展。这些都为教育教学过程的设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
招生计划及要求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
2、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3、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4、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9]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3、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3、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4、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6、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录取结果在云南中医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