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开展2024年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一贯优秀并具创新潜质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综合学业成绩应在全年级前列。
三、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各学科类型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报名系统” (),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a.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综合评价”,在“报考类型”中选择“领军人才选拔”。
b.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方向)。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材料无需邮寄。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综合信息填写说明。
c.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仅针对学生申请的第一专业志愿填写。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学习发展特点及全过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业成绩、学科获奖情况、参与课外研究或学习的情况、文学创作/创意创新成果的情况、文体特长情况、参与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综合获奖及突出事迹的情况、个人陈述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四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良好”的学生可参加初试、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良好”、“通过”的学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面试、专业考察(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志愿填报情况、初评及初试情况确定考察名单)、体质测试等,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专业考察优秀的学生将获得该专业类(方向)的认定。
4.认定:领军人才选拔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1.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情况、初试情况和复试情况择优给予学生领军人才选拔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