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座落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古丝绸之路黄金古道昌吉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目前,学院共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489人,高级职称185人,在校学生14000余名。
学院设立分院
学院实行二级分院的管理,下设十四个二级分院(电气工程分院 、能源动力工程分院 、建筑工程分院 、机械工程分院、经济管理分院 、旅游分院(含学前教育)、护理分院 、临床与医学技术分院 、药学分院、 体育与艺术分院 、继续教育分院、基础教育分院、中等职业教育分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分院(现教中心)。
另外还设有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部、预科部(含汉语教研室)、职业教育研究所、科研处、质量控制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实习工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拥有现代化各类实训室130余间、校外实训基地160余家。图书馆藏有纸质图书33万册。
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承担50%以上专业课和生产实训课,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开办临床业余本科并与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建立本科函授站。学院建立国际交流中心,与丹麦VIA大学和LearnMark Horsens职业学院开展“师生交换”、“2+1”等多项合作。
学院人才培养
学院秉承“崇德尚能”校训,以“面向市场、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提高素质”为质量方针,紧紧围绕乌昌经济一体化和昌吉州六大支柱产业发展的要求,注重专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清洁能源方向)、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建筑工程技术、矿山机电等自治区级特色专业和地区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先后成为中央职业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的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控制技术实训基地、昌吉州特色产业(机电类)公共实训基地、昌吉州旅游人才教育基地、新疆煤炭煤电煤化工人才培养基地、中央支持的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专业实训基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单位。
校区合作
学院与神华集团、潞安集团、特变电工、天富热电、金风科技、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济康药业、新疆佳音医院等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订单式招生就业协作关系,保证了毕业生的就业出路,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宽范围的就业保障机制。目前,学院已成为区、州重要的职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教育龙头。
学院办学成果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了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全国十佳办学单位”、“中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示范学校”、“国家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训基地”、“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单位”、 “自治区就业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 “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单位”、“新疆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昌吉州先进学校”、“昌吉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一系列殊荣。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清洁能源方向)、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学前教育。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2020单独招生计划数 2024年直升专招生计划数电气自动化技术 77 8
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 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27 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29 1
财务管理 86 8
物流管理 24
机电一体化技术 63 4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 5
建筑工程技术 47 7
建筑经济管理 34 5
建设工程监理 4
旅游管理 46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72 2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25 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9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清洁能源方向) 2
护理 128 30
口腔医学技术 42 4
医学检验技术 80 17
药学 54 18
学前教育 3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尚未公布,请参考单独招生和直升专招生数。)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
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