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汇总:2023年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点复习汇总
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 两寸彩色照片3张;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且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人者,禁人期限仍未届满的。
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交还原资格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前3年内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亲笔署名无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个人声明。
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 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 告。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资格证书由持有人保管,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依法不予换发;依法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