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网上申办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在市教育考试中心领导下,成立2023年下半年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审查办证组和信息、后勤安保组,具体实施办证工作任务。
二、申办条件
1.凡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包括课程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综合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合格的考生。
2.考试课程审查以新的专业计划为准,剩余的旧课程可按替代原则执行。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毕业证书: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在考试期间不一致,未出具公安部门证明材料;省外转入的考籍档案未到,无法在网上合并档案;规定的实践课程考试未通过。
三、考生网上申请时间及程序
(一)网上申请时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网上申请程序:
1.考生登录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阅读申办毕业证书须知。
2.考生核对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对考试期间使用姓名不一致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考生,必须由公安部门出具更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必须有照片并 加盖公安部门的骑缝章;由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修改信息时间分两个阶段,分别为12月10日至23日交到文艺南路194号 408室(期间周六、周日休息);12月25日至30日(期间周六、周日上班)交到文景北路3号。修改信息完毕后考生方可再按照流程提示在网上进行毕业证 申请操作。考生基本信息错误将导致毕业信息无法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所以请考生认真核对。
3.考生在网上完成提交申请后,打印一份“毕业申请表”。
4.申请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打印一份“免考课程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