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上属驻潍单位:
2011年度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社会工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初级、中级)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 的考生,将有关材料报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经审核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办理证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提交材料
市直有关部门、上属驻潍单位办理初级证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和通过人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由所在单 位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准考证、两寸照片一张(与准考证同一底版,黑白彩色均可)、合格人员名单;办理中级证书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 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必要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负责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复审工作,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复审和领取证书手续。
各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请携带《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准考证复印件、两寸照片、通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时间、地点
证书办理时间:
11月16日——11月25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各县市区通过人员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确定。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266号-2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电话:805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