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北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今年西北大学招生计划是多少?有哪些招生专业呢?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章 招生计划
第一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二条 学校将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三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四条 西北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在各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第六条 对于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且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七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艺术类考生无要求),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分数和等级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第八条 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依照当年浙江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上海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服从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西北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学籍。本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的培养模式,50%的专业核心课程由英方教师讲授。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前三年在国内、第四年在英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专业)。
第十三条 学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等特殊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学校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成绩合格线要求如下:
1.对高考录取批次没有进行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2.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4.对只有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5.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