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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51011

  • 星级评分:
  • 关注人数: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历层次:大专
  • 更新时间:2024-03-29 05:18
  • 学校概况
  • 校园环境
  • 招生简章
  • 专业学费
  • 联系方式
  • 在线报名

  • 学校概况
  •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创办于1953年,其前身为两所享誉中外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四川省舞蹈学校和四川省川剧学校(四川省艺术学校),有着悠久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学院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成都国际科教艺术城”片区内,占地300余亩,与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温江职教中心、新东方国际学校相邻,与即将开建的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考试与录取中心隔街相望。
        学院依托四川乃至中国西部宣传文化系统的强势支撑,办学方向涉及巴蜀文化各个领域,在继续开办音乐、舞蹈、戏剧、戏曲、艺术设计等原有优势专业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文化事业管理、文物保护等涵盖文化艺术系统多种专业领域的各类新型专业,正逐步形成多专业各具特色、相互依存、交叉发展的科学格局。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经验丰富、实践基地众多、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中高级专任教师260余名,专业过硬、技艺精湛、耕耘不辍、迭创辉煌;建校五十余载,成绩斐然、人才辈出、名傲巴蜀、饮誉中外,已荣获国内外艺术大奖达千余项,名列国内舞台艺术教育前茅,享有“艺术家摇篮”的美誉。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对外文化交流频繁,作为四川重要的艺术创作生产基地,长期承担国家与地方众多重要的文化艺术活动,已成为我省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及窗口,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展示舞台和宝贵的实践机会,使毕业生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始终呈现出喜人的就业前景。
        秉持为文化艺术传承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造就道德品行优、文化素质高、艺术修养深、专业技术精、应用能力强的文化艺术传承者、展示者、创造者、教育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使命,学院将以荣誉为继往开来的里程碑、以成绩为再创辉煌的起跑线,继续坚持“专业技能与文化艺术融通、综合素质与艺术特色兼顾、艺术教学与工作实践并重、艺术水准与应用能力均优”的办学理念,努力建成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文化艺术创作生产的重要展示团队、四川文化艺术总体风格传承与创新的重要实践平台。在直接服务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四川文化艺术繁荣的进程中,不断努力提升艺术教学水准、加速增强艺术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立足四川、服务西部、面向全国、辐射海外。

  • 校园环境
  • 教学大楼文艺汇演校园风光学校环境
  • 招生简章
  •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
    三、学院性质及办学层次: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五、学制:三年制高职。
    六、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普通类平行志愿为105%)。
    3、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进档考生,以此类推。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专业学费
  • 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01 舞蹈表演(表演,表演与教育、编导) 三年 10000
    02 戏剧影视表演 三年 10000
    03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 三年 6000
    04 影视编导 三年 10000
    05 播音与主持 三年 8000
    06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三年 6000
    07 音乐表演(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演唱) 三年 10000
    08 音乐表演(器乐) 三年 1000
    09 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设计) 三年 6000
    10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6000
    11 环境艺术设计(景观雕塑设计) 三年 6000
    12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6000
    13 室内艺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 三年  6000
    14 产品艺术设计 三年 6000
    15 艺术设计(对口高职) 三年 6000
    16 环境艺术设计(对口高职) 三年 6000
    17 动漫设计 三年 8000
    18 游戏设计 三年 8000
    19 美术(书法) 三年 8000
    20 动漫设计(对口高职) 三年 8000
    21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三年 3700

    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广州奖学金(2000元/年)评定,学生考前系农村户籍或县镇非农户籍的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 联系方式
  • 网站网址:http://www.scapi.cn/
    联系电话:028-61718005
    院校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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